杜威•费恩是一个30岁的摇滚歌手,有过自己的一个乐队,不过并没有出色的作品,也就在小酒吧里唱唱,寄住在一个曾经也是搞摇滚后来“从良”的好朋友家里。
与其说是过生活还不如说是混日子,当好朋友女友逼他交房租的时候,他拿不出钱,为了让好朋友,决心和乐队好好玩摇滚,赚点钱,却被乐队给踢出去。
嗯,这又是一个“怀才不遇”的大龄摇滚青年,如果你无法设身处地感受到危机,大概可以想一下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失业并短时间无法找到工作的状态。不过,每个人的心态都不一样,杜威•费恩其实也并不觉得有什么。
不过事情有了转机,好朋友找到了一个代课老师的工作,那天刚好不在家里,杜威•费恩接到了学校的电话,为了钱,谎称自己是代课老师,于是,好戏也就随着上场。
这样一个摇滚青年到学校教小孩子上课,是有多格格不入啊,且不说学校是如何让这样一个人进入学校的,重点是,这个人压根什么也不懂,课也不教,只是想混工资罢了。
后来得知学生在音乐课上表现不俗,便动了一个自私的想法,果不其然,就是教他们摇滚。更令人惊讶的是,他完美说服学生瞒着学校和家长,把一个班级变成一个摇滚乐队。
不得不说,杜威•费恩还是很有一套,尤其是在乐队的分工上。哪些人适合谈吉他,哪些人适合贝斯,哪些人适合键盘手,哪些人适合打鼓,哪些人适合做和声,哪些人适合做灯光师,哪些人又适合做乐队经理,哪些人适合搬抬乐器和把风,等等。
你可能会说,学校不是有音乐课吗?似乎没什么必要学习摇滚吧,而且为了学摇滚而荒废其他学业是不是不划算,父母还是交了那么多钱的,钱有那么好赚吗?更何况有些同学就是纯粹的搬搬抬抬做苦力活,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的确,这种分工是非常冒险且不公平的,也势必会伤害到部分人的利益。不过,这不是重点。杜威•费恩的摇滚课想必学校是很难有的,这门课程并不单纯是在教声乐,而是传达摇滚的精神。
也就是说,保持愤怒,打破一切规则或规矩,跟“老大们”说不!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摇滚课不仅教会了学生摇滚的历史,也让他们打破固化的思维,从而做最真实的自己。比如那个斯文的键盘手看起来很呆,书生气很重,也没有朋友,在学摇滚的时候,改变了自己,也和其他同学打成一片。
本片的看点也在于此,即我们不是生活的宠物,摇滚无需理由和韵律,换句话来说,就是我们的生活并不应该只是循规蹈矩,需要有反抗,但反抗本身也并不需要公式。
某些场景甚至模仿了《浪潮》,《超脱》可能也有一些《摇滚校园》的影子。我想,人生总是需要有一点摇滚。不然,生活该是多么无趣,尽管愤怒有时会失控,让你觉得很无力。
最后,乐队没有获得奖金,却得到了全场高呼的掌声,我们的杜威•费恩跳下去的时候,终于也有人接住了。面对没有奖金的事,杜威•费恩有些懊恼,不过学生们反而看开了,倒过来安慰他,说摇滚不是为了成绩。显然,学生们已经是从这门课程中毕业,获得成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故事的结尾成不成功,甚至有没有其实都不重要,而是有想做的事情,做了之后,死得明白和通透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这部电影就是《摇滚校园》,里面的演员都是真实演出的,并非假弹。中间那位是导演理查德·林克莱特,所以会拍出这样的电影似乎也理所当然。不过大家更熟悉的是他的《爱在三部曲》吧。
从他的处女作电影《死读书是没用的》,似乎也能够看出他想表达的东西,以及对教育的看法。
十几年后,《摇滚校园》的主要演员重聚在一起,唱了片尾曲。
或许生活并没有像影片那样有完美的结局,那些演员十几年后也未必都有取得“成功”,不过,至少他们是活过了,摇滚过了,这就够了!